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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公民们,上课啰~



11月5日下午,重庆五中院、江津法院来到江津区双福第三小学开展“小公民法律课堂”活动,为这里的400余名师生带来了一场别开生面的法治课。








“爱护我的身体,健康快乐成长”,是新一期“小公民法律课堂”之预防性侵法治课的主题。当天这堂课由重庆五中院少审庭法官助理李睿龙主讲。他结合自己的工作经验,用真实的案例和卡通味十足的PPT课件,为同学们讲解了如何爱护自己的身体、性侵的定义与类型、性侵的危害及侵害人实施性侵的常用套路。






同时,通过大量互动、演示,教授孩子们面临侵害时的自救方法以及万一遭受不幸的正确有效处置方法。现场气氛轻松活泼,同学们热情地与老师互动,踊跃回答问题,脸上洋溢着的是灿烂的笑容。






在随后召开的座谈会上,重庆五中院少审庭庭长胡蓉,江津法院法警大队政委韩晓瑛、刑庭副庭长路芳,双福三小校长王平等相关人员就两级法院开展性侵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的审理及青少年法治教育等内容作了交流发言。










受邀到现场见证的黄长秋、周雪林、文娟3位市人大代表对重庆五中院、江津法院走进校园就预防性侵主题开展的“小公民法律课堂”法治教育活动给予了高度评价,认为此举形式新颖、主题鲜明、内容丰富,很好地贯彻落实了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也有利于引导广大中小学生树立预防性侵害的法律意识和法治观念。







三位代表还提出建议:


1.拓展普法宣传受众。在对未成年人进行预防性侵害的法治教育宣传上,要更加关注“特殊”儿童,面向更偏远的乡村留守少年;同时纵向延伸至家长、老师群体,促使多方形成教育合力,共同营造青少年良好成长环境。


2.完善普法宣传机制。法院要与各级行政机关、教育部门、学校等相关单位共建普法宣传机制,建立未成年人心理疏导团队,开发法治教育课程、多媒体音视频课件、微视频等,把法治教育融入到日常思想教育课程中。


3.深化普法宣传模式。在固有的传统宣传模式上,坚持“引进来”与“走出去”相结合,不仅仅开设法院课堂,更应让法治宣传走进学校、走进社区、走进企业。








重庆五中院和江津法院相关负责人也表示,将对代表们的意见进行认真梳理汇总、加强分析研判,合理吸收转化,同时,也将做好以下三个方面的工作:


1.坚持法治教育常态化。在辖区内全面开展“小公民法律课堂”,努力提升该法治教育品牌影响力。


2.丰富教学手段,创新授课方式。通过加强学习研讨、不断总结经验,努力提升“小公民法律课堂”宣讲队伍的能力和水平,努力完善教学手段和教学方式,录制法治课程视频,扩大普法覆盖面。


3.强化沟通联络。两级法院在推进“小公民法律课堂”时,积极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参与监督,认真吸纳意见建议,切实改进法院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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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

编辑:“法庭内外”新媒体工作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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